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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224团养护中心附属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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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由师交发【2017】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总投资为34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224团养护中心附属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址:第十四师224团 2.3 招标范围如下:包括养护中心围墙、大门、警卫室、绿化带、蔬菜大棚场地平整等附属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到场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报名注册建造师一致。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0日。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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