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利川市气象局委托,拟就利川市旅游气候资源评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7(G)--F1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旅游气候资源评估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完成恩施州利川市旅游气候资源评估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数据处理分析;编制项目评估报告;组织项目评估报告专家评审,确保项目评估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给利川市气象局使用。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0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气象服务或气象信息监测处理的资质,具有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能力与经历、经验。 八、本项目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审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资格要求原件【三证合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气象服务或气象信息监测处理资质证书】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或资料原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招标单位概不负责。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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