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与标段:
华电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标书售价(元) |
1 |
主体工程勘察设计 |
CHDTDZ158/17-SJ-0101 |
4000 |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2.工程规模: 2套460MW级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3.建设地址: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
华电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本期建设规模为2套460MW级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该项目已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5.投资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必须同时具有不少于2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及2台套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及2台套300MW级及以上火电热电联产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5、设计总工程师具有“9F级”燃机设总业绩,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主要设计人应具有同类型、同容量或以上燃机电厂设计经验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6、近三年内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发生。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