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7-QT-0102 |
2号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 |
2000 |
五、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
1.2工程规模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锅炉为WGZ1112/17.5-3型,锅炉配一台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N330MW-16.7/537/537型汽轮机。
1.3计划工期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2、投标方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拥有3台套(含)以上的3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脱硝改造项目投运业绩,且性能考核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竣工报告/业主证明三项中的至少任一项作为证明材料,并附上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本次施工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机电专业颁发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