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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 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7GC070SG-4一、招标条件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

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70SG-4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由赤峰市红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赤红发改字【2017】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红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 2.2建设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城区内 2.3计划总投资额:约1573.4606万元。 2.4建设内容:包含红山路、哈大西街、北馨花园、盛世家园的新建与改造绿化工程。 2.5工 期:1年 2.6质 量: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一项(同类工程为施工合同金额大于等于780万元的绿化工程;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365日历日,近三年依此类推),并通过竣工验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市政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 3.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的条件、时间、地点及???理人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经招标人审核报名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为市政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⑤、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⑥、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或可扫二维码识别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除上述第①项材料外,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同时间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4.3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 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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