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 职工餐厅院内景观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工餐厅院内 (2)本次招标内容:景观工程施工等,明细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 (3)计划工期:20天 (4)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2万元。 四、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绿化工程施工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苏建招函〔2015〕16号。 企业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有效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 (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4】5号、【2016】7号等;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连清办【2017】5号文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3)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员1人,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项目部其它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 提供拟报项目组成员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当地的社保机构出具的“五险”证明。 重要提醒:自合同签署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中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件原件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证件原件保存至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单位报名方式、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一)、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 1、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拟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拟报项目组成员的相关证书 6、项目组成员的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前来报名(需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三)报名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