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山东能源第九批新矿集团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能源第九批新矿集团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NZB-SNGM-20172495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能源新矿集团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购项目,共计3个标段,见下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在不能满足以上交货期情况下,请提供在合理加工周期内的最快交货期。 3.有关说明 3.1设备所需的原材料、外协、配套、外购件等均由制造厂负责,除常规必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外,还需报出设备运行一年后所需的易损件名称、规格、价格、生产厂家。 3.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整套设备含税总价(落地价)(开具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技术咨询费、运杂费、装卸费等,送至现场交货,并负责指导安装(或负责安装)和技术培训。 3.3质量及验收: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设备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非标设备按需方提供或确认的技术要求图纸制造、验收,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中标单位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采煤机、刮板机配套资料对支架进行配套,确保三机配套合理规范,经使用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每种规格的液压支架,中标单位先制造出样架,经双方评议验收合格后,签订评议报告确认后生产制造。 3.4设备制造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发货。 3.5设备包装按国家或部颁标准执行。 3. 1标段交货前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整机及零部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国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该要求的承诺; 2、3标段开标时投标产品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国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件; 4.自2014年1月 1日以来签订过所投货物或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生产单位或分公司。 五、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 元/标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的账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标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发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经核实后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我公司不接受未从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购买文件(报名)时务必提供:(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二);(3)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本公告指定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邮箱; 3.投标申请人可直接到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或其他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2日止。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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