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是华东电网主力调峰电源之一,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5]707号)文同意项目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期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安吉县境内,紧邻已建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地处华东电网负荷中心,至安吉县城公路里程25km,至杭州、上海、南京三市的公路里程分别为80km、175km、180km。电站枢纽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定期对电站枢纽建设期施工区、主要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理,并统一运送至当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期内预计高峰期(约24个月)人员约3000人,其余建设期平均人员约1000人。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
(1)施工区:3#施工支洞、通风兼安全洞、前方指挥中心、进厂交通洞、上水库施工区域、下水库施工区域(银坑工区、赤坞渣场、下水库大坝)。每个施工区均设数量不等的临时存放点;
(2)主要生活区:上水库临时营地(高峰期约1000人)、业主建设管理营地(高峰期约350人)、银坑工区临时营地(高峰期约1000人)、机电安装标营地(高峰期约600人)。每个生活区均设数量不等的临时存放点;
(3)工作内容:对上述各垃圾临时存放点进行定期收集、装车、压缩、清运。其中,施工区垃圾每2天清理一次;生活区垃圾每天清理一次。
2.3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2017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近2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3)业绩要求:近3年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合同项目(至少含5个及以上村、社区)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安吉县境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在安吉设立固定的办公场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