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工程
实施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汉南路266号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项目概况:海淡降膜冷凝水回收利用改造(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招标内容
1. 标段名称:北疆海水淡化FFC及FCC冷凝水回收项目
3. 招标范围:海水淡化FFC及FCC冷凝水回收项目的工艺、结构、自控、电气安装及最终调试工作(包含防腐、保温、油漆工作)。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4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合同总额超过200万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热法海水淡化设备安装或机电系统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页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上述资质、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分包商的业绩,不接受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的业绩。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7-10-27 15:00——2017-11-03 15: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