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00220000002421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内容:
1、项目批文:《关于下达来宾兴宾供电局2017年成本费用预算的通知》兴供电办〔2017〕6号
2、项目名称:来宾兴宾供电局2018年1月份至2018年12月份物业、食堂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4213
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5、实施单位:来宾兴宾供电局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采购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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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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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来宾兴宾供电局2018年1月份至2018年12月份物业、食堂服务项目 |
来宾兴宾供电局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物业服务项目 |
1、办公区(包含新兴路68号办公区、河西仓库) 建筑面积24147.35m2 、公共面积28249.65 m2; 绿化面积55023 m2、绿篱面积1088.55 m2,树木326株; 办公区、监控班、河西仓库实施安保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安保人数不低于42人。 2、供电所 建筑面积28677.79 m2,公共面积21041.13 m2; 绿化面积1495 m2,绿篱面积116.25 m2; 安保:凤凰供电所,迁江供电所不低于6人;小平阳供电所、良塘供电所、蒙村供电所、良江供电所不低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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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来宾兴宾供电局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
1、食堂委托管理 食堂位于来宾市新兴路68号及凤凰供电所,迁江供电所、小平阳供电所、良塘供电所、蒙村供电所、良江供电所内。负责新兴路及6大所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派驻人员不低于18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备同类型物业服务经验三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它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根据项目服务要求,为采购人项目驻地实施服务的能力。
4、具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2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相关资格。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8、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廉洁投标承诺书》,对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廉洁有关的规章制度作出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必须提供关联企业声明,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
11、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2、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