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资金来源: 其它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位于陕界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与神木县大保当镇相交处的榆树湾矿区,占地约848亩。
本次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主要是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以下简称“榆林甲醇厂二期项目”)纳入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程和未纳入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范围,而采用采购+施工管理模式的工程,即采用费率下浮或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
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范围为:
招标范围一:榆林甲醇厂二期项目总承包工程包括1标段公用工程、热电装置、辅助工程总承包;2标段空分、气化装置工程总承包;3标段净化、合成装置总承包标段。项目建安费10.65亿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二:以及拟采费率下浮或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主要包括临时工程,全厂地下管网及道路工程、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总变电所、原料储运变电所、原料储运、全厂火炬、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泡沫站、门卫、总图运输、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消防、厂外电缆线路及一期改造线路、厂外渣场等,建安工程约3.3亿元,。
注:以上工作内容最终以实际委托的工作量为准。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的工作进度及审核质量调整其工作量。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且项目后期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五年以上(2012年6月30日以前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履约合同能力;
2.1.2 具有住建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1.3 没有被有关机关或部门给予暂停造价咨询业务且在暂停期的处理或处罚,其经营状况或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的状态;
2.1.4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虚假资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5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1.6 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过一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经理,且年龄不得高于60岁;专业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土建、安装至少各1人,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可兼职),且年龄不得高于60岁。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或者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0月27日17:00,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1月1日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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