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疆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三塘湖三C风电场质量评价服务。
2.招标范围: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机组工程进行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及观感质量六方面的现场实物检查和项目文件核查;服务方组织有资质的专家依据GB/T 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电力建设质量评价有关标准、办法等,对本项目机组工程项目的整体工程进行质量评价;评价工作完成,评价方组织专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配合招标方做好历次创优检查的迎检工作;中标人负责质量评价期间发生的所有与质量评价工作相关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力发电或风力发电工程质量评价甲级证书,并具有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5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风电200MW及以上机组)质量综合评价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请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4)项目经理:2012年5月至今具有五年以上(风电200MW及以上机组)质量综合评价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经历。
4.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报名。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2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01日17:00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招标公告第4条中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21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