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一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对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一期建设采购项目的实施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项目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元) |
01 |
CGZB-2017-007-010-001 |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
生产控制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监测平台网络建设,实现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集中管控,包括产品采购、安装调试、综合布线等。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并通过初验 |
1000 |
2.主要建设内容
采购本期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所需的软、硬件产品,主要包括网络设备、综合布线产品、安全设备及配套的软件产品等。
完成生产控制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及本项目全部系统集成工作,包括产品安装调试、综合布线实施等。
建立完善的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监控安全防护管理体系,编制管理制度、安全策略、管理流程、应急文档等。
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实施服务单位,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4. 投标人应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资质证书、应急处理服务资质证书中至少一个的资质证明。
5.投标人代理产品投标的,应取得产品原厂商授权以及原厂三年服务证明。
6.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成功实施过至少 1个国内同类项目,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7. 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8.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