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发电厂新增用户供热改造工程换热机组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东海拉尔发电厂新增用户供热改造工程换热机组购置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采购规模: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两台供热能力为10万m2换热机组。
到货周期:乙方在与甲方合同签订后17天内交付现场,落地交货。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应具备换热机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的资质和营业许可,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呼伦贝尔市有换热机组销售业绩,并具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2.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投标供应商应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资质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1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10月 27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应以现金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携带、提交资料(请在平台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
企业职工证明复印件)。
5.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4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或为三证合一)
5.5 第2.2条中要求的换热机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资质和营业许可复印件一份。
5.6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7 第2.5条中要求的投标人至少提供三年在呼伦贝尔市有换热机组销售业绩 (附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8企业联络表(应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信息)。
5.9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09: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