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边支队珲春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及商业圈小型消防站装修工程
2.2建设内容:珲春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及商业圈小型消防站装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
2.4 计划工期: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8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招标控制价:126578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边支队珲春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及商业圈小型消防站装修工程
2.2建设内容:珲春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及商业圈小型消防站装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
2.4 计划工期: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8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招标控制价:126578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