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7年10月30日在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现代农业实训基地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现将原信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原因为:
需变更的内容为:
现变更为:
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现代农业实训基地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现代农业实训基地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已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左发改字【2016】4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建设资金为北京帮扶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现代农业实训基地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2.2
2.3项目计划投资额:约253万元
2.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167.2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修、采暖、给排水、强电、弱电、消火栓、附属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2.6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 提交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 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5) 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1)—(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除提交本公告要求的投标资料外,还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2获取的时间及
4.3联系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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