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通辽市境内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17年度通辽市境内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关于2017年度通辽境内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公发﹝2017﹞97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关于2017年通辽市境内桥梁养护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公发﹝2017﹞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1564474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2017年度通辽市境内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
(二)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TG2017A040142001 | TLDXJL | [公路工程甲级] | 1564474元 | ||
工作内容:路面大修工程、桥梁大中修工程以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招标公告附件中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监理标段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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