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哈达苏木赫丽钦社区新建办公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巴彦哈达苏木赫丽钦社区新建办公室工程已由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人民政府 以巴政发(2017)9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
2.3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290,079.00 元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范围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须持身份证原件);企业信誉业绩资料,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标书发售
4.1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须持身份证原件)、近三年从事相关类似工程业绩至少3个(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验后退回,只有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
5.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5.2报名
5.3开标时间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zbw/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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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在以上媒体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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