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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大道西段绿化建设及中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艺术大道西段绿化建设及中段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17】395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
1、招标条件
本艺术大道西段绿化建设及中段绿化提升工程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廊发改投资【2017】395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廊坊市区艺术大道,分别为大西环路至大皮营引渠段与建设路至和平路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分为廊坊市艺术大道(大西环路-大皮营引渠)绿化建设和中段(建设路-和平路)绿化提升两部分工程,绿化面积共计20.7万平方米。其中:
1)、艺术大道(大西环路-大皮营引渠)为新建道路,全长3700米,规划红线宽度110米。本次拟对道路两侧50米宽绿化带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18.5万平方米。
2)、艺术大道(建设路-和平路)为已建成道路,全长1200米。本次拟对该路段部分长度约560米绿化带进行绿化提升,绿化面积约2.2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植绿植13850株、花卉19.62万平方米、土方工程36.5万平方米、塑胶跑道铺装1.4万平方米、灌溉20.7万平方米以及照明设施、建筑小品等。
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和平路北段;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 月10 日,总工期为:161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 10月30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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