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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7号坪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北京首都国际机场7号坪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本北京首都国际机场7号坪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本的规模:负责进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7号坪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北京首都国际机场7号坪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场道工程及助航灯光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 2.3 的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出具初步设计及概算;初设获得批复后,30日历天内出具全部施工图。 2.4 本的标段划分:无 2.5 招标范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7号坪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00,2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7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机场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在1个(含)以上设计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4E级(含)以上民航机场工程设计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具有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7年1月~2017年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信誉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设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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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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