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入围单位招标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招标范围:长春奥林匹克公园项目、龙翔商务中心项目、带状公园项目、明达学校二期工程、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分院项目以及后续工程的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入围单位 2.2服务周期:具体项目工程按招标人要求 2.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将采用有限数量制,选取5家合格单位入围。 2.4入围年限:中标公示结束时间至2019年末。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含有: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近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规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见证取样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阜企业投标须执行相关规定办理入吉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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