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南昌西工务段2017-2018年生产用车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铁路局南昌西工务段。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昌铁路局南昌西工务段生产区域分布在沪昆高铁和合福高铁沿线的江西省、福建省、浙江省、安徽省境内,根据生产需要,现场需配备8辆轻型客车用于生产保障,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服务商。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1)根据生产需求现场需配备8辆轻型客车用于生产(具体见下表),每车各配备司机一名; 序号 站区 使用部门 分配数量 车辆要求 备注 1 南昌西 南昌西探伤工区 1辆 车龄不高于5年,可乘坐人数不低于7人(含司机),汽车排量不低于1.5L,后备厢长度(后排座椅至尾门)不少于500mm。 用车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高铁线路、桥梁、隧道等设施检查与维修时的人员和物资运输工作。因高铁维修工作主要夜间进行,日常生产用车时间段相对集中在夜间,白天除应急抢险等紧急情况外,基本能保证司机每天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因高铁应急处置需要,租赁汽车及驾驶员需每天(包括各种节假日)24小时在工区待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保证汽车及驾驶员处于随时可以出车的状态。 2 宜春 宜春探伤工区 1辆 3 抚州东 抚州东探伤工区 1辆 4 弋阳 弋阳探伤工区 1辆 5 婺源 婺源探伤工区 1辆 (田南应急点) 1辆 合计 8辆 (2)提供生产用车租赁(含司机); (3)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3 租赁期限:1年。 2.4 具体要求及用车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企业注册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3.2具有独立签定合同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无资不抵债现象,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声明,提供近上一年财务报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自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同类生产用车租赁业绩; 3.4投标人现有车辆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 3.5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8:00~12:00,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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