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海粟绿地电站拆站建绿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报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的; (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要求:共4人,园林项目负责人(本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概况: 海粟绿地电站拆站建绿工程,绿化面积约1118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894400元。 5、交付地址:长宁区海粟绿地内(延安西路凯旋路口)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983800.00元(国库资金:983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30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03 16:00: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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