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协调控制系统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FDZB2017-10-007/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协调控制系统优化项目
招标公告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协调控制系统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协调控制系统优化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区海门镇洪洞村,总设计装机容量6×1000MW,一期工程为4×1036MW(4台机组)。为提高机组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机组变负荷、深度调峰等情况下各主参数波动,必须对机组的协调系统进行优化,现拟在3号机组开展协调控制系统逻辑的优化调整工作。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1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协调控制系统优化项目,具体见招标规范书。
2.2 工期
计划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必要时应无条件加班满足招标方工期要求,且费用不作调整。因投标方原因导致项目工期超出合同工期的,每超出合同工期一天,考核乙方合同总价1%的工程违约金;其它考核条款详见技术规范书。由于乙方原因,合同签订后未能在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开工日期正常开工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无法开工的,或经甲方确认可能造成项目工期严重延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中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近3年应有从事600MW及以上机组协调控制系统优化调整项目工作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2投标方单位应具有火电机组乙级及以上调试资质。
4.4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5投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进场准备相关工作。
4.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7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订,按甲方需要具备安排项目专家到位。并提前进厂安全教育培训及办理开工准备等工作事宜。预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无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方将限制投标方一年(自违约之日起)内不能参与招标方所有采购项目,并有权将投标方列入黑名单。
4.8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年经营利润处于盈利状态)。
4.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1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参加投标(如涉嫌业绩造假资料,经调查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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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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