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汕头市南区(濠江区、保税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1.2项目概况: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以下简称汕头电厂)目前有三台机组,一期1、2号300MW汽轮机原系俄罗斯列宁格勒金属加工厂生产的K-300-170-3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三排汽、凝汽式汽轮机。1、2号锅炉为东方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DG1000/17.6-Ⅱ6型亚临界压力自然循环汽包锅炉。为实现机组进一步节能降耗,分别于2011年4月-6月、2012年1月底-4月初由北京全四维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对1、2号汽轮机通流部分进行了现代化技术改造,汽轮机改造后型号为N320-16.18/540/ 540,铭牌出力320MW。
3 号600MW 汽轮机系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日本三菱公司联合设计、生产的CLN600-24.2/566/566 型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双背压、反动、凝汽式汽轮机。3号锅炉为东方锅炉厂引进技术制造的DG1900/25.4-Ⅱ2型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本生锅炉。
随着汕头市濠江区工业园的发展,供热需求量不断增大,为了适应发展,濠江区及保税区政府与汕头电厂签订了《汕头市南区集中供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规划通过电厂现有三台机组对南区进行集中供热,同时在供热管网适当的地方预留其他汽源接入口。
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汕头市南区(濠江区、保税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供热管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稿,评审通过后5天内提供供热管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版。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2)投标人具有类似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1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