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坝区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江电力三峡坝区仓储设施建设范围包括:保税库、大象溪气体周转库和危化品仓库、杨家湾仓库、原阿尔斯通加工厂房区域工器具库、仓储区域办公楼及新仓库内主要设备、设施等。上述4个区域总面积约64000㎡,建设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19600㎡(2200㎡为3层建筑物,其余均为单层建筑物,建筑物最大高度为21m),棚库3300㎡,堆场6300㎡等;此外,项目包括建设范围现有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拆出物资的处置。
2.2 招标范围
本监理项目包含的范围是: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审查设计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查工作)、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具体范围以长江电力三峡坝区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不得少于3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1人、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监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电安装工程等满足施工专业需要的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备。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36个月(含2个月施工准备期及1个月竣工资料验收期),从2018年1月—2020年12月,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m2公共建筑或厂房施工监理业绩;
(3)人员要求:拟任总监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15~2016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6)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8时~2017年11月6日24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