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新建室内训练馆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新建室内训练馆装饰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公司为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室内铺设木质地板、屋面吊顶、内墙面粉刷及装饰、室内灯具安装、室内篮球场设施等,建筑面积1000㎡;
2.2工程建设地:乌兰哈达镇工业南大路开发区东兴东街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2.3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983190.51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建设工期: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10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商未发生以下情况: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4)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需携带证书和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1名、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各1名证书原件(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安全员考核C类证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提供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相关消防主管部门开具的施工现场无火灾重大事故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原件须注明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彩色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也视为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众仁酒店5楼)报名;
4.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携带U盘以便拷贝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3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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