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云临高速公路”)(项目编号:YLZJ-LC2017-05)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实施计划,并授权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云县境内。 (3)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云临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62.066公里。 (4)投资规模: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1073381.9万元。 3.采购需求 3.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合作期限: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3.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采用股权合作方式,按股权比例分担风险、分配超额收益。运营期间,若使用者付费不能完全覆盖成本,即需要对社会资本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承担可行性缺口补贴的30%(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股权比例承担项目的缺口资金部分),其余70%由社会资本承担。若项目出现超额收益,政府获得超额收益的30%,社会资本获得超额收益的70%。 3.4采购范围: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3.5采购办法: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成交社会资本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3.6投融资方案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 (2)本项目资本金暂按政府出资项目总投资的30%与社会资本股权出资7000万之和设定,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政府补贴、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配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政府出资项目总投资的30%部分全额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金融机构要求的项目资本金超过总投资30%的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3)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社会资本提供增信。 (4)政府筹集到位的征地拆迁资金、税收返还资金及省级补助资金作为政府出资,用于项目建设。 (5)项目争取到的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由政府享有,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视为政府出资。 (6)政府负责组建征地拆迁工作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7)社会资本负责组建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征迁协调等工作。 (8)对于项目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成本的缺口部分,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PPP项目合同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按股权比例承担缺口部分的30%补贴责任,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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