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兴县电力物资仓储工程项目已在海兴县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兴县电力物资仓储工程项目
2.2 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工程项目工程。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2017年 10 月 31 日 8 时30分至2017年 11 月 6 日 17 时 30 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上发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文件费不缴纳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4.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委对过工商银行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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