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锅炉侧设备年度维护工程。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电厂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电厂总规划容量为1200MW,其中一期容量为2×300MW 亚临界纯凝湿冷机组,1996年投产;二期扩建1×600超临界纯凝湿冷机组,2005年10月20日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工程为汕头电厂锅炉侧设备(2×300MW+1×600MW)年度维护工程项目以及C修以下的定期检修、维护、消缺、抢修等所有检修工作,包括锅炉设备、燃烧系统、汽水系统、吹灰系统、脱硝系统、风烟系统、制粉系统(含大修)、仪用空气系统、杂用空气系统、燃油系统、脱硫、灰渣系统及环保公用系统、区域内配电系统、区域内分体空调、区域内起重设备系统、区域内正常及事故照明系统、区域内检修电源系统等,另外还包括燃料区域分体空调、全厂路灯系统、办公区域分体空调及照明等设备工作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电厂锅炉侧设备年度维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2工期:拟按三个完整年度招标,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年签订合同,每年的年终将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及汕头电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如果评审不合格,将提前解除合同。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类似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31日9:00起至2017年11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