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机生产区域保洁及绿化服务主要包括:一期燃煤机组生产区域(汽机主厂房、锅炉房、电除尘、脱硫、化学、检修楼)保洁服务;一期煤机区域绿化维护;电厂西门外道路管理维护等。
2.招标范围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煤机生产区域保洁及绿化服务招标范围:煤机区域绿化面积共计26万平米草坪、树木及绿化设施提供养护、维护服务;煤机厂区、检修楼及化学水系统卫生保洁及建筑物维护、垃圾清运及消纳、厂区马路牙的维修维护、道路路缘石的加固恢复工程、交通道路的清扫、路面排水设施的维修维护及厂区雨水篦子和井盖的修复补齐、地面墙面瓷砖及饰面的修复;#1-#5机组大、小修期间检修保洁及石子煤清理;脱硫、二氧化碳部分及所有大小泵房的清扫、保洁;煤机机组区域内化粪池清掏及疏通;西门外时厂道路提供车辆出入引导服务及秩序管理、外泊车引导服务、道路环境督察及秩序管理和道路临时指示标识的设置及移除服务等。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3.2投标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效。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至少有3个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31日17:00起至2017年11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