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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0#车用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 本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 招标

1.招标条件

1.1 本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0#车用柴油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2018年度0#车用柴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暂定一年。 2.4供货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狮子村长安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洛带镇万兴乡鲤鱼村厂区危险废物处置场。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资质批准经营项目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柴油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4)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车辆要求:至少配备一辆柴油运输车,自有或租赁均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需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18年度0#车用柴油采购合同》及《长安垃圾填埋场2018年度0#车用柴油采购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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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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