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区发改发【2017】6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区发改【2017】比选备第79号。
2.项目概况 2.3 项目规模:项目包含石骨村环建公路、鱼台村环建公路以及天星至港子头公路,其中石骨村环建公路起点位于现状老路与石骨村-鱼台村道路交叉口位置处,终点位于天星场,公路长6.871km; 鱼台村环建公路起点位于现状老路与石骨村一天星场道路交叉口位置处,终点位于鱼台村,公路长2.753km; 天星至港子头公路起点位于天星场,终点位于港子头,公路长3.498km,路线总长13.122km; 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6.O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20km/h,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本项目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石骨村环建公路(不含天星至巷子头公路与石骨交叉口至天星段,含宗场至中鱼台与石骨交叉口段) 为一标段,长度6.43公里,剩余公路为二标段,长度为6.692 公里。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8515.31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8515.31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公路桥梁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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