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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电台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标人)委托,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电台广告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标人)委托,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电台广告项目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基本需求: 1) 本次招标系购买电台广告投放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广告文案策划、设计,广告制作、投放等服务。 2) 供应商在本次招标协议有效期内(不保证采购数量),为采购人提供FM93.4、FM97.7、FM101.7、FM103.7四个频率的广告制作、投放。 3) 供应商在广告发布结束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后评估报告,后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服务当年上海广播电台广告刊例价(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6) 本项目招标结果2年有效,协议一年一签,续签期限为12个月。续约条件: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多续签一次。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变动的,应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7) 中标供应商将被授予《中标通知书》,具体《采购协议》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协议有效期内与招标人另行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声明函; 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 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至11:30时,13:00至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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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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