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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经营保险及公务卡持卡人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标人)委托,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信用卡经营保险及公务卡持卡人综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标人)委托,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信用卡经营保险及公务卡持卡人综合保险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基本需求: 1) 本次招标系购买信用卡经营保险及公务卡持卡人综合保险服务,保障对象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认定的持卡人;保障范围包括信用卡经营保险、公务卡持卡人综合保险; 2) 报价方式:按项目需求以总价和单价分别报价,且总价(含税)是采购人支付的全部费用; 3) 参保时间:1年;本项目招标结果3年有效,协议一年一签,续签期限为12个月。续约条件: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多续签二次。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变动的,应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4) 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5) 中标供应商将被授予《中标通知书》,具体《采购协议》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协议有效期内与招标人另行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以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以省级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声明函; 5)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金来源:自筹 5.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6.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至11:30时,13:00至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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