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水下工程航标配布工程、护岸绿化美化工程(重)(项目名称)已由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水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钦港经发规字【2015】58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钦州港项目经理部共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水下工程项目暂估价(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CJNF2017634G(重)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 建设规模: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水下工程航标配布工程、护岸绿化美化工程,包括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航标配布工程和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护岸绿化美化工程共两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约175万元,其中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航标配布工程,造价约:149万元;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护岸绿化美化工程,造价约:26万元。 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水下工程航标配布工程、护岸绿化美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其中:№1标段: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航标配布工程;№2标段:广西七十二泾(松飞大岭和龙墩)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护岸绿化美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港口与航道 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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