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谈判条件
本批次谈判全部谈判项目均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得到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批次全部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 本批次谈判全部项目概况及谈判要求: 2.1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工期 最高限价 (万元) 1 农电公司2018年生产用车辆维保 农电公司所属生产管理用车辆维修保养共计6台 长春市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3.0000 2 农电公司2018年公务用车辆维保 农电公司所属公务用车辆维修保养共计5台 长春市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7.5000 3 农电公司2018年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农电公司所属办公设备维护 长春市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8.0000 4 农电公司2018年保洁服务 省公司C座办公楼五楼、六楼、八楼保洁服务 长春市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0000 2.2、 受邀单位资格业绩要求 2.2.1第一包、第二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汽车生产制造销售或维修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近三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3项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第三包: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三级资质证书。所派遣的运维服务人员应已通过国家电网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中心的运维专业考核,提供考核证明文件。专业从事的运维服务达3年以上,能提供3个或以上电力行业中的服务业绩。 第四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招标内容,近三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3项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2.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本次竞争性谈判,如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01日至2017年11月06日,上午08时30分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文件每包售价:100元/本(包),售出不退。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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