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关于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新安县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关于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

受新安县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关于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关于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洛新交易【2017】30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10-183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HZB-2017586;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 最高预算限价金额:人民币360000.00元;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3辆业务用车,能满足环境监测业务需要;车型为SUV,排气量为2.0L(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6.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 6.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以磋商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磋商前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磋商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