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克东县惠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已由克东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58】号及相关备案单位核准后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东县惠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施工工期 2.1建设地点:克东县 2.2 招标内容:总规划46个村建设光伏发电站,每个村为一个光伏发电并网项目,每个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不超300kw(含300kw),整体规划装机容量约为13.6MW。涉及具体建设村为:万发村、光明村、红星村、中兴村、文昌村、丰平村、长发村、东连村、春光村、四合村、富裕村、爱民村、前进村、兴华村、春和村、新家村、青山村、幸福村、玉华村、富强村、卫星村、国富村、庆丰村、齐心村;繁荣村、福安村、双龙村、新立村、宏升村、兴国村、和平村、同意村、礼善村、吉利村、富饶村、光荣村、太安村、建设村、太平村、互助村、山河村、宏光村、民安村、东龙村、保国村、保胜村。 2.3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26日。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中标单位应配合沟通协调相关施工现场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行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最低人员配备须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电力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 人,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并出具在职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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