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建的彰武县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现对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彰武县境内。 1.2工程规模:建设8.1MWP分布式农光一体化光伏电站。 1.3项目类型:EPC总承包模式。 1.4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 二、招标内容:行使EPC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设计、采购、施工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四、工期要求:要求2/3以上的村于2017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余下的村于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五、投标人资格: 5.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2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3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报名。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9时3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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