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
1.2 工程项目地点:华能营口热电厂区内。
1.3工程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招标范围:
2.1对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2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达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评定10项60条,达标80分以上);
2.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公告栏满足符合国家安监总局“111号”文件要求;
2.4项目的职业控制效果评价评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评价机构承担。其它的一些费用支出(如交通、通信、住宿、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等)由评价机构承担。
2.5评价结束后,应提供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电子版。
2.6完成上述工作所需发生全部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质量目标:达到行业相关管理标准,通过政府验收、备案。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辽宁省内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应具备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省外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应具备甲级资质等级。
4.3近三年独立承担并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本标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0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01日9:00起至2017年11月0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