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内,装机容量为45兆瓦,采用固定可调钢支架安装;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内,装机容量为126兆瓦;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光伏园区内,装机容量为25兆瓦,采用固定可调支架安装。
1.2招标范围
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7950组固定可调钢支架角度调整;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4284组固定可调钢支架角度调整25兆瓦方阵及厂区杂草清理(第一次为7月15日至8月5日,要求清理组件前1.5米及遮挡电池组件杂草;第二次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清理方阵全部杂草,全部面积约0.534平方千米);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26兆瓦项目方阵及厂区内杂草清理,第一次为7月15日至8月5日,要求清理组件前1.5米及遮挡电池组件杂草;第二次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清理方阵全部杂草;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5兆瓦项目方阵及厂区内杂草清理,第一次为7月15日至8月5日,要求清理组件前1.5米及遮挡电池组件杂草;第二次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清理方阵全部杂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工期要求
服务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承包业务。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光伏电站建筑安装、维护或卫生清扫业绩1项及以上。
(5)投标人有满足设备运行维护需要、保证安全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有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6)投标人具有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中标单位必须具有不同区域同时施工的能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13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7年12月13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