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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18-2022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

受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18-2022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编号:JITC-1711AX2374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项目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资格要求: (1)成立十年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单位,且必须同时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申请人若不是南京本地企业,需在南京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申请人近五年内必须具备金融行业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1份(银行、证券、保险企业、金融行政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办公场所或上市企业总部,合同最早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申请人的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业绩均予以认可); (4)申请人须有近五年内在北、上、广、深、宁地区有过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管理项目(合同最早签定日期为2012年1月1日),且单个项目面积不少于10万m2的业绩,提供合同1份(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面积,需另行提供既往业主出具的服务面积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人的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业绩均予以认可); (5)申请人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申请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50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经验,且近五年内必须具备大型综合办公写字楼物业管理总负责人岗位经历(合同最早签定日期为2012年1月1日),提供合同1份(工作经验及任职经历必须由申请人出具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安保服务、工程服务、清洁服务、客服服务等工作人员必须为自有员工(非劳务外包员工),承诺书格式自拟; (8)申请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9)申请人须提供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请申请人于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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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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