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电场监测已由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大丰区东沙沙洲北侧的小北槽~太平沙海域,即规划中的大丰H11#海上风电场。风电场规划范围呈平行四边形,东西长约10.5km,南北宽约9.2km,规划海域面积97km2,风电场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45km,泥面高程在-1.0m~-17.0m之间,水下地形为西低东高。风电场拟安装54台单机容量为3.3MW的风电机组和19台单机容量为6.45MW的风电机组,考虑在工程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以2回三芯3×500 mm2 220kV XLPE绝缘海底电缆送出,接入规划的大丰220kV汇流站。风电场220kV海缆登陆点位于竹港闸北侧,在登陆点处设置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电场监测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所有风机基础(含单桩、复合筒)运行期不均匀沉降观测,8台风机基础(4台3.3MW风机单桩基础+4台6.45MW风机单桩基础)运行期倾斜、振动、应力应变、防腐监测;海上升压站运输安装期倾斜、振动、应力应变监测;海上升压站运行期不均匀沉降、倾斜、振动、应力应变、防腐监测;
风机基础(含单桩、复合筒)及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成果抽检,包括:20台单桩基础及海上升压站基础沉桩偏差(桩顶标高、桩纵轴线倾斜度、桩顶偏位)抽检、4台复合筒基础顶法兰水平度抽检,水下工程检测等项目,出具复核报告。
监测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及保养,监测数据整理及分析,向招标人提供技术培训等。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要求
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计划2017年11月开工,2019年12月底全部并网发电。本次监测服务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两个完整运行年监测,如本项目建设期延长,则两个完整运行年的监测顺应延长。
运行期两年监测结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监测仪器设备,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技术培训,为发包人接受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工程试验检测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以上海上风电场监测业绩或大中型水电站安全监测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履行情况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五年以上同类监测工程工作经验。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