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益新能源大柴旦5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华益新能源大柴旦50MW风力发电项目已由海西州能源局以西能源[2017]116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内容及数量
单机容量为2.0MW风电机组 25台(套)
2.3交货期:2018年6月30日第一批设备供货,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交货。首批交货及最终交货时间以招标人确定的书面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和制造且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MW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至少一项2MW及以上风机机型具备至少一年以上高原(海拔在2500m及以上)、低风速风场运行经验(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年度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机型通过风力发电机整机型式认证、具有低电压穿越报告及并网检测报告;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 2017 年11月 02 日至 2017年 11 月 06 日,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2MW及以上风机机型具备至少一年以上高原(海拔在2500m及以上)、低风速风场运行经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验收报告同时提供风电场地理位置、装机容量、海拔高度、使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投产时间、机型等内容。)(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包/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2 日 9时 30分
5.2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