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电及基层企业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与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及基层企业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与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及基层企业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与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2]68号)、《关于2017年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6]62号)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全面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大唐集团计〔2017〕98号)文件要求,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启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
3、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邯郸市
4、 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范围及相关要求:
4.1对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本部及基层单位:马头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马头热电”)、大唐保定热电厂(以下简称“保定热电”)、大唐华源热电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热电”)、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苑热电”)、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安发电”)、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张北)公司”)、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供热公司”)、大唐乌拉特后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拉特新能源”)、大唐五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原新能源”)、大唐王快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王快电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各自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于2018年1月30日前提交。
备注:华源热电与保定热电合并评价,五原新能源与乌拉特新能源合并评价。
4.2完成河北公司本部及基层单位:马头热电、保定热电(含华源热电)、清苑热电、武安发电、新能源(张北)公司、保定供热公司、乌拉特新能源(含五原新能源)、王快电厂内部控制手册更新工作,形成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更新稿),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
4.3协助完成河北公司本部及基层单位:马头热电、保定热电(含华源热电)、清苑热电、武安发电、新能源(张北)公司、保定供热公司、乌拉特新能源(含五原新能源)、王快电厂、燃料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形成各单位内控缺陷整改报告,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
4.4协助河北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培训,形成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培训材料及培训工作通报;协助各基层单位组织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知识学习,适时引入辅导与培训,并形成相关资料。
4.5协助河北公司开展专项咨询,形成专项业务咨询报告。
4.6协助河北公司开展基层企业内控缺陷整改情况检查工作,形成内控缺陷整改情况检查报告,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
第二部分范围及相关要求:
4.7完成河北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缺陷整改计划及整改报告,完成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梳理,进行内部控制全面建设,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含流程图及权限清单)等主文件和相关附属文件。
5、 服务期限要求:
计划开始日期:2017年12月2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预计结束日期:2018年12月30日
6、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作为独立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咨询实力,近五年2012年至2017年9月30日拥有同类大型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功业绩不少于3个;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