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刚察县境内国道315两侧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北交字(2017)3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刚察县交通运输局,现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省补助资金以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境内; (2)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料坑恢复治理、道路拓宽、增设波形护栏、拆除广告牌、增设指示标志牌、网围栏、清理沿线废弃物等; 2.2 计划工期:开始日期:2018年05月10日 结束日期:2018年09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拟参与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至少有两个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3.4.2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4.3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6、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依据近三年内交通运输部和青海省交通厅发布的信用等级评价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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