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已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潍坊市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明(VX2015-95)(批文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位于沿海防护堤以南、新弥河坝以东、森达美物流园以西及以南的连片区域内,总用地面积约120123㎡,总建筑面积约144148㎡,工程总投资约6.9亿元。本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投资约2亿元,本次实施10KV变电所工程招标。
招标范围:
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车库及办公变电所所需的一次和二次部分的设备、电缆、导线、电缆附件、母线桥、安装辅助材料等的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等全部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产品:高压开关柜、变压器、电缆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低压开关柜等产品还须具备3C认证证书;
3.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承装、承修、承试),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0项10KV及以上变电所电气成套设备国内供货及安装业绩;
3.1.5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2015、2016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1.6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3 日至2017年11 月 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已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潍坊市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明(VX2015-95)(批文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位于沿海防护堤以南、新弥河坝以东、森达美物流园以西及以南的连片区域内,总用地面积约120123㎡,总建筑面积约144148㎡,工程总投资约6.9亿元。本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投资约2亿元,本次实施10KV变电所工程招标。
招标范围:
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车库及办公变电所所需的一次和二次部分的设备、电缆、导线、电缆附件、母线桥、安装辅助材料等的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等全部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件划分 |
工程名称 |
交付期 |
包件1 |
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 |
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等全部内容,具备送电条件。 |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产品:高压开关柜、变压器、电缆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低压开关柜等产品还须具备3C认证证书;
3.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承装、承修、承试),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0项10KV及以上变电所电气成套设备国内供货及安装业绩;
3.1.5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2015、2016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1.6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3 日至2017年11 月 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