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度岚山区第二批三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日照市水利局、日照市财政局”以“日水办发【2017】8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监理标、质量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黄墩镇草涧水库、草涧东水库;中楼镇对子沟北水库。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黄墩镇草涧水库、草涧东水库;中楼镇对子沟北水库等三座水库除险加固。大坝迎水坡补土、护坡,粘土心墙接高,背水坡补土整修,建设排水沟、排水体。溢洪道工程开挖、整修、护砌。放水洞工程维修改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质量检测服务。 2.3项目编号:SDHB2017RZ-041 监理标:2017年度岚山区第二批三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检测标:2017年度岚山区第二批三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此类工程监理经验的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检测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检测的能力;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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