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载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 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须在500万元(含)以上打机电井相关项目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合同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近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 财务要求 近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无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2、其他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每个岗位至少配备1员。(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安全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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